请问版主, 及有识人士
本人打工遇到一件事, 是一个老挝人开的cafe, 里面有博彩游戏和跑马, 我从6月18号开始工作从每天早上10点到晚上19点中间吃饭没有repose, 每周六休息. 当初进去工作时老板说工作两周后再谈工资, 我同意了. 两周后, 老板娘说950,小费要和他们分,我当时提出是不是可以1100,小费在我工作时间我拿,因为是我一个人做吧台,老板和老板娘负责卖彩票,有时人多时,老板娘有空会过来帮一下.老板娘说她要和老板商量一下, 一时无话.第二天是周六我休息,周日我去上班,老板直接冲过来质问我有什么资格提条件,我当时被吓住了,我说我只是谈一下工资,你不接受大家可以商量,老板说他这辈子没听说过我这种人,比他十五的儿子还不懂事,说我斤斤计较,他们当我是一家人,我怎么可以这样...什么就950, 不想做就不要做之类. 这时老板娘打圆场1000欧,小费让我拿,我也怕丢工作,就赶紧答应. 我以为至此已达成双方共识.当天下班,我在数小费时,老板还在旁边说,其实让我拿小费拿越多他越开心,说明客人对我很满意之类. 过两天,我一早上班要拿六月份的工钱,只有370欧,老板又冲过来对我说,没看见象我这样自私的人,三个工作,为什么我要拿全部的小费, 老板娘说我"小费你不要做什么小动作,我们这个店是有电眼的...现在按每月850给我,以后看生意好不好再考虑加薪,如果不满就走人.我当时都愣住了,不是都达成共识了吗,这么会这样反复无常.我不懂.我当即就决定辞工, 我要求老板按每个小时SMIC 给我, 并另加2000元侮辱赔偿, 我请他们考虑一下就走人了一分钱没拿.
我想请版主评论一下这件事,应该如何办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