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险为何涨价?汽车全保应注意什么?
http://www.oushinet.com 欧洲时报
读者来信:本人在读了贵报周末刊登的财经服务版后,很有兴趣,现有两个生活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希望能帮助解答。
第一个问题与住房保险有关:近年来,我的房屋保险费每年都略有上调,一般最多只有几个欧元,而今年的保险费忽然上涨了二十个欧元,与贵报前两个月所登的“保险费不会大幅上涨”的消息有明显的差距,不知何故。
第二个问题涉及汽车保险:最近我的汽车不小心碰坏,我有全保。是否能向保险公司申报修理费?——读者
《欧洲时报》编辑部复函:您所提的第一个问题确实有不寻常之处,我们在此提出这样一种假设,仅供参考:通常住房保险大幅度上调的情况不常见,如果出现这类现象,您不妨了解一下,保险公司是否在未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就更改了保险的内容,比如把所保动产的价值调高。住房保险中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不动产,如水灾、火灾等,二是动产,所谓防偷盗险,其中包括珠宝首饰之类;每隔几年调高所保动产的价值在保险业是常见的做法,有些保险公司会征求顾客的意见,但许多保险公司认为这是多此一举。倘若确实是这样的话,保险费自然会有明显增长,而且这个基数一旦调高,如果投保人并不表示异议,这一调价就会成为既成事实。您可以跟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要求对方解释,如果您的动产价值并未升高,涨价属保险公司单方面调高了所保动产的价值,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更正,退回多收的保费。如果您不想贸然行事,可以先看一下您的保险合同上的有关条款,然后再与保险公司交涉。
在您提出的第二个问题中,首先要明确是您自己不慎弄坏了汽车还是因他人的责任造成的损坏。如果责任应由他人承担,对方也没有逃避责任,那么申报毫无问题。如果理论上说应由他人承担,但对方逃避了责任,也可以申报,在这种情况下能有人为您作证最好;如果是您自己不慎损坏,那就得谨慎行事,最好先审视一下保险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因为全保并不等于自己不用掏腰包。
尤其要避免的是既得不到赔偿,还要被扣分。在部分保险公司存在这样一种做法:顾客在汽车受到损坏后打电话向保险公司咨询,对方通常要问明投保人的有关信息才会答复,在这种情况下,您所提供的信息很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材料,比如保险公司一旦认定损坏责任应由您本人承担,他们不但不赔偿,还会在您的保险档案中记上一笔,即扣bonus或加malus,成为下一年提高保险费的依据。这样做显然不合情理,但由于在这方面没有十分详细的法律条文,有的保险公司便公然采取这种不合情理的做法。因此,您在跟保险公司打电话之前,最好要考虑到这种可能性。
万一出现上述情况,您可以考虑换保险公司,前提自然是新的公司不将原保险公司所扣的bonus或所加的malus作为新保险合同定价的依据。并非所有保险公司都愿意这么做,但既然有竞争,总有可能找到合理的保险合同。当然,如果您认为有必要采取法律形式或通过消费者协会与之据理力争,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