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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niper 2008-5-11 05:20

日媒:中日就“春晓”共同开发已接近达成协议(ZT)

昨天,横滨山手中华学校的小学生为到访的胡锦涛主席朗诵了孟浩然的《春晓》诗。日本媒体称,中日两国就着春晓(日本称为“白桦”)油气田共同开发的谈判,已接近达成协议."h'C-PN+KUw
  《读卖新闻》近日报道,随着胡锦涛和福田康夫7日就东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乐观表态,两国共同开发“春晓”的框架已逐渐变得清晰。
%Qkcer7yr8gm8xo^   5月7日,胡锦涛与福田会面后共见记者。胡锦涛表示,关于东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问题,两国外交部门根据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进行了深入磋商,取得了重要进展,已看到解决问题的前景。我对此感到高兴。我们商定双方继续加紧磋商,尽早达成协议。福田表示:“(东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问题)已经确认会取得重大进展。我认为会解决。我们会尽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color=#e6e6dd] [/color]  
A&nDu uJd
4^4q*u5mr:Ca;\       《读卖新闻》报道,中日就“春晓”共同开发的谈判取得突破性进展。《读卖新闻》透露,两国元首的乐观表态,是建基于“春晓”共同开发谈判的突破性进展之上的。该报表示,两国以往就着有关问题的谈判,主要障碍来自日方坚持以“中日海岸中间线”进行开发权划分。而最近的谈判取得的进展,源于双方同意暂时搁下有关“中间线”的争议。[color=#e6e6dd] [/color] 消息指,日方希望能在7月的北海道G8峰会之前,与中方就“春晓”共同开发达成协议。[color=#e6e6dd] [/color]5O'?U.H1R:?3d
[color=#e6e6dd]     [/color]春晓油气田位于东海大陆架下,涵盖钓鱼台列岛,由4个油气田组成,总面积约2.2万平方公面,拥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储备。"H m-a1ax'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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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right][[i] 本帖最后由 yesniper 于 2008-5-11 05:22 编辑 [/i]][/align]

yesniper 2008-5-11 05:35

我已经无话可说了。想起百年前,慈禧太后她老人家真是有先见之明。《辛丑条约》签订后,慈禧发布“罪已诏”,诏中对列强的“宽大”处理表示感激:“今兹议约,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念列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交集。”又说:“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竹葉青 2008-5-11 06:13

无语(X-]~ hjCI9Q
v.?{Q~
。。。。。。。。。。。。。。

eric301100946 2008-5-11 10:56

由于东海最宽处仅为三百六十海里,因此中日双方的专属经济区互相交叠。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如果各自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出现的重叠区域需涉及的沿海国家通过谈判解决。日本主张中日的专属经济区应按照中间线原则,以中日海岸中间线进行划分。中国主张应该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因为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水下的自然延伸,因此冲绳海槽才是中日专属经济区的分界线。
;C M \6}3Ai
)}tM/y&`z-s6uh 联合国的公约上是要互相谈判的.....双方都没有法律依据

aigletao 2008-5-11 11:19

对日可以弱势 对越需要强势 国家关系起作用的还是藏在舌头后的大棒

martinchi 2008-5-11 15:51

强大才是王道

安措 2008-5-11 15:55

这事都拖了这么多年了,共同开发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谁都不吃亏。:sleep:

hiv 2008-5-11 15:56

中国东海油气田」的主权之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不但影响台湾的安全,而且关系到整个东亚的安全,因爲它的相关利益太大而且牵涉到东亚最重要的两个大国,并且有可能引发中国和日本的直接军事冲突。台湾人,尤其是台独份子,不可幸灾乐祸,坐山观虎斗。要知道,城门失火,台湾难免遭到池鱼之殃,台湾人对这件事不可以不注意,更何况钓鱼台的主权归属也包含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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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观察这个问题有一年的时间,今天的发展可以说是完全在预料之中。因爲问题的范围很广,能够讨论的角度也很多,今天我只谈论「中国东海油气田」的主权归属。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我们再继续谈论中日争执的前因后果和可能引发的国际冲击。
L8P&z&CU5] B x ~,EbA)V x
「中国东海油气田」的主权归属有了问题,简单的说,是因爲中国在东海成功钻探,开发出二十囗高産天然气井,日本眼红,要来分一杯羹。所以这是一个国际事件。解决这一类的国际利益争执只有两个方法,一个就是由国际法来仲裁,另外一个就是战争解决。我们今天只谈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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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3i#aEa | 中国和日本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约国,我们就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看「中国东海油气田」的主权归属。
Bfn^K
"\/t.uq l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海洋资源上有非常仔细和明确的规定,我们只谈其中的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界定海洋中的资源,属于「海洋法第五部分」,称爲「专属经济区(EEZ)」;另一个部分是界定海底和海底下的资源,属于「海洋法第六部份」,称爲「大陆架」。 2{/c K3WCh,j
g1?V%F;?B"u'b
事实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大陆架」的重视超过「专属经济区(EEZ )」。我们把相关规定叙述于后: B3E0R5lKf q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l%@)q}Xy/]c
xq5e3l|;F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五款特别规定: {$M {|1wV
1.大陆架最大可以延伸到距岸三百五十海里处;
oKZ `/bV5W 2.如果中间有地方超过两千五百米深,就不算是大陆架的延伸了。 -v&u3b(P$u0S*I7wG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切断大陆架的标准深度爲2500米。
;r'k Y%w? ?QIh/n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界定「专属经济区(EEZ)」是:「在大陆架自然延伸的海域,以国土海岸线延伸200海里的海域爲该国的经济专属区。2jug%@5M _#j@

&b~+A U Cxu]L Z:v 好了,就这几条简单的国际法,只要有小学程度的人就可以很清楚的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得出正确的判断和结论。 +}!m,T_t6D
Hj*ko~:M
地理上的事实如下: Wgpp%\"D{
1.中国东海位于中国大陆和日本九州、冲绳群岛、和台湾之间。 'Fu b\c3Dx]
2.中国东海平均深度是370米,越往东越深。 G g kQU
3.中国东海最宽处约360海里。
#R{+J.| S N4y p 4.中国东海在距冲绳群岛20海里处有冲绳海沟,深2940米。 K#sEf3j#}5W]6gF+?

r0F)s%Zs!u,R(UL'y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们清楚地得出下面的结论: \FU1qb/dO%|
1.属于中国的大陆架是从中国海岸起,向东一直延伸到距琉球群岛二十海里的琉球海沟(即冲绳海沟)。
j#MP.g$lDk'a!IB b 2.属于日本的大陆架是从日本海岸起,向西延伸到琉球海沟。
0{xZ8v9^)C5{ 3.属于中国的东海大陆架最宽处340海里(小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上限350海里)。 k}b e6w"O&[e
4.属于日本的大陆架被琉球海沟切断,宽20海里,不得延伸。
a0U8EJn_J(wY 5.所谓「专属经济区(EEZ)」是限制在大陆架上的海域,如果没有大陆架,也就没有专属经济区了。
G#O[/VM /q @4W.n^h }KO
所以,无论是从大陆架的定义还是传统的人囗和海岸线长度的定义,东海和东海大陆架都是属于中国的,这就是爲什么东海几千年来一直被称爲「中国东海」(East China Sea)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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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eM va\W 我们知道石油和天然气都是在大陆架里面,必须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规定来界定。中国成功开发出来的二十多天然气井全部都在中国所拥有的大陆架上,是中国陆地的自然延伸部分。日本根本没有任何主权。 @u+P Hz}
_,pT4o4e$pU5v+@*^
那么,日本凭什么来争夺呢?让我来告诉你们日本人的无赖。 p*ZI#zv8L([:? T

'z$JK9@ gtR5i 日本号称拥有两百海里的专属经济海域,中国也拥有两百海里的专属经济海域,但是东海最宽处只有三百六十海里,因此必须从「中间线」来划分专属经济区,也就是在一百八十海里处作爲分界线。中国的大陆架原来延伸到三百四十海里的琉球海沟就必须退回到一百八十海里的中线,这样一来中国就损失了一百四十海里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 _L!j/jTz^
*W5Z(~T-e+U1U
依照日本的这种蛮横的演算法,中国的损失是三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相当于三个浙江省的面积或十个台湾省的面积。 )ac6u)d5zx
(p$S/zLI7z9x.? r4o
即使依照日本这个中间线的演算法,中国开发的所有天然气田都在「中间线」靠中国的一侧。距离中间线最近的「春晓天然气田」距离中间线也有五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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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提出抗议,要求中国停止开发所有东海的天然气田,因爲日本认爲这些天然气田都是连在一起的,中国虽然在中间线的西边钻井,但是同样的吸走了中间线东边属于日本的天然气。
fz ]4RS#Dz -bCw nM${M,p
日本的说法纯属无赖,因爲日本人故意混淆「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EEZ)」。所谓两百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是指渔业之类的海洋资源,而不是指矿产之类的海床和海洋底土下的资源,这些都属于「大陆架」的范围。 9JCw%K }5xgLe R
,i.be5O1t%gs4T9i/H
日本这和中国争执的时候,来来回回再三强调的都是「专属经济区(EEZ )」如何划分,这是故意引入歧途,完全说不通的。 /Fa/d?y9i$L-_'d)F

Pt4J&udMe#f 有关海底油气资源,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五部分第五十六条(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力、管辖权和义务的条款),其中第三款特别明确地规定:「本条所载的关于海床和底土的权力,应按照第六部分的规定行使。」
6IaR o2Qb n+s6SS&h+QT*Cw!Z
也就是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特别规定「专属经济区」的划分,是管不到「大陆架」里面的资源的任何事情。「专属经济区」只负责所在区域海床上方的覆盖水域及其资源的利益确定。关于石油和天然气这样「蕴藏在「大陆架」里的资源界定,则要看第六部份如何规定。国际法在这一方面规定得非常清楚明确,一点点模糊都没有。(K/]{1{a(E

6?{?:Qf%z\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文完全站在中国的一方,但是日本人视而不见。日本在对内的宣传上是采取愚民的方法,只单方面强调「两百海里专属经济区」,不提「大陆架」,更不提中国的主张。极力鼓动日本的民愤,变成理不直、气也壮,得到日本人民的盲目支援。 PU E HP Y-}lZ1@ K
\tyRhXP CiQ
在和中国谈判的时候,这一套愚民的方法自然行不通了,日本人的方法是「漠视琉球海沟的存在」,把中国和冲绳(就是琉球)说成是处于同一个大陆架,因此要共用东海海底这「同一块」大陆架。
+OKt[ t9U l 那么,这个2940公尺深的冲绳海沟到底是什么呢?日本说,这不过是「偶然的凹陷」而已,不能作爲大陆架延伸终止的标志。 f(D4kv]7Qmv
:drx'\ q
哈哈哈,好一个「偶然的凹陷」,日语真的很精妙!这副德性,就是台湾人钦佩的大和民族。这使我想起日本人说,二十世纪日本爲了「大东亚共荣」,就偶然的「进出」了中国和东亚各国,不能算是侵略。

hiv 2008-5-11 15:57

[url]http://bbs.revefrance.com/thread-490039-1-3.html[/url]W9yDEEE"I
8B p x'K5{ I
这是昨天在时政版发的帖子。

conforme 2008-5-11 16:07

不是还没谈呢吗,相信胡哥不是好对付的,文章说的是7月,拖到奥运之后,完全可能会再出现其他条件

Napoleon_de_Cai 2008-5-11 21:04

春晓油田开谈就是妥协 达成协议就是卖国 不管他是谁 他都没有资格这么做

yesniper 2008-5-11 23:00

同意LS的!!!!!!!!!!!!!!!!!!!!!!!!!!!!!!!!!!

kok 2008-5-11 23:59

看局势发展@%I5Lcu8F4aD
不做评论#h$o8~]9U+ibX
:confused:

维多利亚 2008-5-12 00:25

同意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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